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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半岛官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半岛官网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259,941.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61,094,530.8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314,825股后的股本487,685,17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9,704,625.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92%。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该次持股计划人员对应认购股数为400万股,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则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491,685,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则为211,424,625.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5%。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100)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能源互联网的企业之一,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公司以“物联世界、芯连未来”为发展战略,布局大数据应用管理、通信芯片和边缘计算等核心自主研发技术,围绕能源流和信息流,提供能源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助力传统电力系统向源网荷储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发展,致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服务数字电网、数智城市建设,协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数字孪生城市。

  威胜信息旗下主要有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威铭能源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评为湖南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基于城市、企业、园区、家庭不同场景的电、水、气、热等领域的能源信息传感器、数据采集与数据分析管理,提供面向行业的垂直应用解决方案;珠海中慧是威胜信息旗下专注于以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监测及通信解决方案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为通信国产芯片替代持续贡献力量。

  数字电网领域,公司依托在电力物联网领域的丰富技术储备和经验,积极响应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目标和规划,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面向发输配用各个环节,以多元化的解决方案为国家电力系统数字化转型持续注入新动能。

  数智城市领域,公司以物联网技术重塑电、水、气、热能源的高效管理,提供综合能源、智慧消防、智慧园区等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赋能城市可持续发展,服务“双碳”目标的实现。

  国际市场,公司以数字化技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夯实电力AMI业务发展,加速推进智慧水务。以智慧消防、智慧充电等多元化服务为新的切入点,向智慧城市领域深度延伸。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并依托“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创新平台支撑”的模式开展研发工作。

  (1)自主研发为主:公司构建了“技术委员会+技术中心+事业部产品研发部门”的三层级研发组织架构,对应实施“研发战略规划+基础研究孵化+产品开发应用”职能,全面支撑公司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的自主研发。

  (2)合作研发为辅:公司依托自身研发能力,结合客户实际应用场景和需求,积极与客户技术部门建立完善的合作研发模式,开展横向科技研发项目合作,共建行业产品技术体系。另外,公司积极与知名高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实验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纵向科技项目课题,构建了“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研发模式,持续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

  (3)创新平台支撑:公司建立了两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个省重点实验室、三个专业技术实验室和四个应用技术与产品研发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基于创新平台跟踪内外部技术与行业发展信息,整合优势研发资源,以创新平台为载体支撑公司领先一步的技术与产品研发。

  为确保及时供应,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订单流程体系,并严格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选择与管理、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等各个环节。

  根据市场订单信息,结合行业宏观政策变化、客户市场需求周期进行市场预测后,针对通用物料、进口或长周期物料、新品物料、关键类物料分别制定滚动计划,组织不同器件分类分批次进行采购。对于通用部件和标准原材料,设定安全库存预算;对于长周期原材料,公司按照计划指导供应商提前储备原料和协调均衡生产,提高物料到货能力,降低库存风险。

  对于原材料,为确保供货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寻源、评价流程,即根据供应市场行业现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预评审,预审通过后协同公司研发、质量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力量、企业信誉、产品质量、成本等进行现场综合评定,确保质量合格、性价比优的供应商导入供应商资源库。此外,制定了一系列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为提升供应链信息化水平,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平台(SRM),从供应寻源,到询报价,到合同管理,到供应优化,提供了一套科学、高效的供应商关系管理工具。

  公司建立完善的供方考核细则和引进评审流程,从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价格竞争力、交付能力、服务等维度做新供方的选择;当因公司新材料/新技术、新应用、产品成本要求或供应竞争环境不充分等原因,需要引入供应商资源时,将从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价格竞争力、交付能力、社会责任等维度考量新供方的选择。综合评估达到我司要求的供方方可引入。

  公司对供应商建立了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有详细的供方评价管理办法,从质量、交付、成本、技术、服务和SA8000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对供方每半年度进行分级评定,并依次对供方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奖优淘劣、推动供方不断优化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和交付效率。

  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制定物料需求量及预测量,同时根据客户临时增加的订单安排到料计划和生产交付计划,合理确定各种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对不同采购周期的原材料制定对应的采购策略,与供方在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供方将根据公司提供的半年/三个月滚动预测计划,提前准备原材料并规划产能,实际交付按照公司两周投产计划安排;同时对于供应市场预期走势及供应风险,公司会进行定期的供应风险及早预警,与制定相应备料策略与备选方案;针对采购周期超过30天的原材料半岛官网,实施长周期滚动备料与VMI(供应商管理库存)采购模式相结合;对于就近配套原材料实施JIT(直供上线)采购模式。上述措施确保了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供货渠道的稳定,降低了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采用按订单生产与按计划排产相结合的方式,规模生产与柔性生产并存的生产模式,以满足公司不同产品的交付要求,由运营生产平台负责组织生产交付。公司生产制造过程包括ARM/DSP/MCU编程、PCBA加工与检测、整机装配、参数配置、出厂检测等环节。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全工艺流程的生产设备,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根据产能需求,部分即低附加值、加工工艺简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生产环节(如PCBA代工等非核心工序)委托给经公司考核合格的专业厂家,公司负责外协过程的质量监督与飞行检查、加工后的到料抽检等,而产品的ARM/DSP/MCU编程、整机测试、精度校准、功能检验等核心工序均由公司自动化生产车间完成。

  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国内,随着公司不断加大海外业务的拓展力度,海外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国内市场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具体包括招标方式销售以及客户直接下订单向公司进行采购。公司销售区域覆盖全国三十余个省级行政区。公司配备专职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区域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区域的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招投标、销售、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根据招标主体企业的具体招标要求,公司相关事业部会同技术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供货进度等组织投标,在标书中阐述公司的技术实力、生产资质、供货能力、生产经验等要素,结合成本、工期、市场情况等审慎确定投标价格,中标后与招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直接订单采购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并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照其要求组织生产和供货,在客户对货物进行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同时存在部分经销模式。直销模式的采用为公司带来了显著的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与客户建立联系,更快速地响应市场变化,减少中间环节以降低成本,增强品牌控制力,以及收集市场数据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这种模式使公司能够直接管理客户关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产品,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海外经销商主要起到连接公司与海外终端客户的作用,海外经销商有助于公司深入了解当地客户需求,帮助企业开拓当地市场。经过多年的海外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亚洲、非洲和美洲等主流市场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渠道。同时,公司结合各个市场的产业和贸易政策,以及本地工程和运维业务的需要,在部分国家和市场规划了本地营销和工程公司的建设。报告期内,海外销售的结算方式,按协议大部分是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半岛官网,由客户承担关税,公司不存在关税风险。同时,结算主要采取3个月内短期结汇的方式,整体汇兑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完成“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2021年3月15日,习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做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我国全面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的源、网、荷、储、智各方面要素的丰富,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柔性负荷等新业态新要素广泛接入,电网需要监测的对象种类和需要采集的数据规模将呈数量级增长态势,新要素调控、新业务管理面临更高要求,需要持续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发挥数字赋能效能,实现运行控制智能化、业务融合协同化。

  当前,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正处于提速的关键时期,自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新型电力系统的概念更新为“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再到2023年7月11日中央、国家主席、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新型电力系统作为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加速驶入发展快车道。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我国电网数字化转型升级,行业发展空间被进一步打开,2023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辛保安提到国家电网2023年电网投资预计将超过52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23年年初南方电网提到“加快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构建多能协同互补、源网荷储互动、多网融合互联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努力构建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十四五”期间我国电网计划投资额将接近3万亿元,远超“十三五”期间的2.57万亿元。

  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是电力保供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系统由传统的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融合互动转变,呈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和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应用的“双高”特性,系统调节和支撑能力亟待提升,调控技术手段和网络安全防护亟待升级。这些均对能源物联网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3年,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电网全域数字化升级改造、配电网升级改造带来新的需求空间,相关技术与标准已逐步完善,步入建设规模启动年。

  智慧城市是推动我国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繁荣数字经济的重要途径。伴随着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3年2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到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2023年10月,正式组建国家数据局,对于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智慧城市建设覆盖智慧能源管理、智慧水务、智慧消防、智慧园区等领域在智慧能源领域,国家能源局《“十四五”智慧能源发展规划》以及《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能源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推动我国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有效措施,对提升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智慧消防领域,国家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中要求不断推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大力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智慧水务水利领域,中央、国务院《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大力推进水网数字化、调度智能化、监测预警自动化,加强实体水网与数字水网融合,提升水网工程科技和智能化水平;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明确2025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同时中央财政在2023年四季度增发国债10000亿元明确全面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包括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将面临多场景数据模型建设、多设备数据的采集。

  随着产业供给侧能力更加细分和柔性,推动智慧应用高效运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趋于多元化,多样的场景服务需求和科技创新演进态势更加明显,智慧城市产业供给能力持续分化,服务链条不断延伸,更加贴近细分领域和特色场景。在技术创新东风驱动下,弹性化、定制化服务能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突破关键方向。

  全球能源供应日趋紧张,构建现代新能源体系成为社会发展主旋律,绿色低碳席卷全球,“双碳”目标是中国乃至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共同使命,“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话题和目标,绿色能源融合数字转型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

  2022年全球12%的电力来自太阳能和风能,较2021年高出2个百分点,世界电力的排放强度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其中,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增长24%,增量部分足以满足南非全年的电力需求;风力发电量同比增长17%,增量部分几乎可以为整个英国供电。2022年所有清洁电力(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合计占全球发电量的39%,创历史新高。

  国际能源署的《全球能源部门2050净零排放路线图》指出,电力行业计划在2040年实现净零排放,从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总产出中的占比预计从2020年的29%提高到2030年的60%以上,并于2050年达到近90%。太阳能光伏和风能将引领增长,在2030年之前成为全球电力的主要来源;到2050年,二者各自的发电量将超过23000太瓦时,相当于2020年世界发电总量的90%。

  能源转型推动投资提速,根据BNEF统计2022年全球电网投资总额达2738亿美元。分区域来看,中国、美国、欧洲电网投资规模领先,分别为745、664、544亿美元,占全球比重分别为27%、24%、20%;分环节来看,配电和输电投资金额分别为1475、1263亿美元,占比54%、46%。

  全球电网投资有望稳健增长。BNEF预计在净零情景(NZS)下,2022-2030年间全球电网投资CAGR为12%,2022-2030年间电网投资总额为21.4万亿美元,其中4.1万亿美元用于更换老旧资产、8.6万亿美元用于系统改造(提高可靠性、效率)、8.7万亿美元用于新增并网(现有电网扩展到新的发电或负荷设施)。在经济转型情景(ETS)下,2022-2030年间全球电网投资CAGR为6%,2022-2050年间电网投资总额为13.3万亿美元。

  发电侧和用电侧的变化是推动电网投资的底层动力。在发电侧,全球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新能源装机保持较快增长,装机比重不断提高,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为电力系统带来了可靠性、灵活性、稳定性等多重运行挑战,电网作为新能源消纳的关键载体,需要做配套升级建设;在用电侧,随着全球经济平稳增长、电气化率提升、人工智能等高耗电量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球用电量有望保持稳健增长,同时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等新型主体接入电网,带来复杂潮流、尖峰冲击等一系列问题,电网扩容与智能化转型需求愈加迫切。

  物联网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级政府积极布局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持续推动传统产品、设备、流程、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速物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和规模应用。一方面,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其它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互动的系统化、集成化趋势明显,硬件、软件、服务等核心技术体系加速重构,快速迭代;另一方面,支撑自感知、自决策、自优化、自执行的边缘计算/雾计算技术,支持多方可信数据存储交换能力的区块链技术,支撑立体直观显示的虚拟现实/虚拟增强技术等不断出现并与物联网加速融合,为物联网感知、数据处理与呈现等关键要素提供创新手段,更好地服务新型电力系统、智慧水务、智慧消防等行业应用,带来新的产业机遇。

  物联网行业的细分领域众多,应用场景丰富,涉及众多下游应用领域和传感器、通信设备、应用系统软件等多类型产品,需要多行业、多学科知识和技术的协同配合,需具备通信技术、微功率计量、信号处理技术、防护技术、传感技术、边缘计算、故障定位、有序充电等技术实力,还需要拥有较强的底层协议、微操作系统、云计算、嵌入式软件和应用平台软件开发能力,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很高,企业需要储备相应的技术经验,持续研发创新的机制,以及多年的行业应用经验,才能够在行业中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公司所处的能源互联网行业是我国能源转型和能源革命的重要途径、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最早布局该行业的中国企业之一,公司具备显著的战略先发优势,是具备全产业链式的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技术和产品覆盖能源互联网结构的各个层级。

  公司始终秉持“物联世界、芯连未来”的发展战略,服务于中国“双碳”目标,积极参与、推动数字中国的发展和全球能源物联网转型升级,以科技和持续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根本,充分发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我们在“物联网+数字化+芯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优化提升经营效益和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历年中标情况统计结果,公司产品名列前茅,在行业内位于第一梯队。

  在软件开发方面,公司具有国际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别CMMI-ML5级认证,成为少数可面向全球市场提供高质量软件集成的企业。

  数字化是21世纪各行业最重要的发展趋势半岛官网,随着能源技术和生产力不断进步,国家坚定推进“双碳”战略,正推动着一场波澜壮阔的能源革命,能源行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

  “双碳”目标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力体制改革大步推进,电价放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相互补充;电动汽车和充电桩高速增长带动了能源互联网消费场景不断涌现;数字化已经成为电力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抓手,并且在数字化基础上出现了更多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电力能源+数字技术的融合,将带来新的电力能源形态、新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多层次的电力网络结构,并催生出一系列全新的用电负荷与电能消费场景。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都加大了数字化领域的投资力度,两大电网在十四五期间的数字化转型带动的投资将数以千亿计。面向未来,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和落地,电力市场进一步活跃,国家和社会对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和管理举措也更为成熟理性。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推进加快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电力物联网、能源互联网、智能配电网建设,提高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能力,对相关技术迭代和产品需求持续提升。同时,在绿色、低碳发展趋势下,新的低碳技术,特别是深度脱碳、零碳技术、高效用电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虚拟电厂技术等成为未来科技的前沿和新的竞争点。

  未来,通过从能源消费侧和能源供给侧同步入手,建立多种能源、多层级的能源物联网平台,将物联网的泛在感知、可靠通信、灵活信息交互和智能控制的先进优秀性能最大化发挥,使得能源物联网建设深化到城市、园区、楼宇、企业,实现电力、水务、水利、燃气、供热、用电、充电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和低碳运营发展,为企业、园区、城市建立综合分层分级管理的能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为双碳目标建立数据基础,持续发掘节能空间与实施节能评估,持续提升对能源的最高效利用,以数字化服务碳中和。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524.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25.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半岛官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8月完成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存放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岛官网,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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